宁夏自治区发改委近日发布《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通过严格准入、评估、审批等制度全面管控"两高"项目。办法要求以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或电力消费2000万千瓦时以上项目为重点,建立动态更新的项目清单。同时强调新增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能耗替代等要求,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宁夏将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施分类管理,特别针对煤化工、钢铁、铁合金等重点行业提出严格要求。办法规定这些环境影响大的项目必须布局在合规产业园区内,且需完成规划环评。通过建立从项目审批到运营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源头管控,确保"两高"项目符合环保要求,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宁夏拟建立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在线监测系统,将所有建成项目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和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通过实时监控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提升监管效率和精准度。同时鼓励项目通过购买绿证、消费绿电等方式增加非化石能源使用比例,多措并举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
管理办法突出全过程管控理念,从项目摸排、准入审批到运营监管形成闭环管理。特别要求对电解铝、平板玻璃、铜铅锌硅冶炼等环境风险高的行业实施更严格的空间管控。通过建立动态项目清单、强化园区集中布局、实施在线监测等手段,系统推进"两高"项目治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宁夏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体现了精准施策的特点,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项目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通过能耗和排放双重指标划定重点监管范围,配套产能置换、能耗替代等市场化机制,既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又为合规项目提供绿色发展路径,展现了统筹发展与减排的政策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