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日,浙江省能源局正式颁布了《关于印发2025年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该通知为全省范围内新型储能项目的建设工作设定了清晰的目标及时间框架。通知明确指出,浙江省于2025年的新型储能建设目标是新增并网容量达到140万千瓦,其中,尤为关键的是需在6月30日之前完成100万千瓦的并网任务。
通知进一步强调,所有纳入建设计划的项目务必于2025年6月底前启动,并需在202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并网投产。针对因项目业主方消极不作为而未能如期开工或投产的项目,经省能源局审核确认后,将予以剔除建设计划,并禁止其并网。此举旨在保障储能项目能够高效且按期推进。
此次通知还一并公布了浙江省2025年新型储能项目的具体建设计划及储备计划清单,共计涵盖55个项目,总规模达到2.51吉瓦/5.27吉瓦时。具体而言,建设计划包括48个项目,总规模为1929.546兆瓦/3792.832兆瓦时,这些项目预计于上半年启动建设,并将纳入各市年度并网目标考核体系。详细分类如下:电源侧储能项目共计2个,总规模为50兆瓦/38兆瓦时;电网侧储能项目共计20个,总规模为1382.5兆瓦/2758兆瓦时;用户侧储能项目共计26个,总规模为497.046兆瓦/996.832兆瓦时。
此外,储备计划含括7个电网侧储能项目,总规模为740兆瓦/1480兆瓦时。对于此类储备项目,可提前开展土地收储及电网接入的前期准备工作,待条件具备后,将优先考虑纳入下一批次的建设计划。值得注意的是,在正式列入建设计划之前,储备项目不得擅自启动建设。
浙江省此次公布的建设计划及储备计划清单,不仅为新型储能项目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更为全省能源结构的转型及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加速储能项目的建设进程,浙江省将进一步优化能源配置,增强电网的灵活性与稳定性,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