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颁布了《关于促进特定电源抽水蓄能电站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提出了一系列旨在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的激励措施与优化策略,以期提升其经济效能并确保能源安全供应的稳定性。
政策核心要点
- 光伏与风电配套建设:对于常规抽水蓄能电站,将依据其装机容量的三倍比例配套光伏资源;对于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则按照装机容量的2.5倍比例进行光伏资源的配套。在确保配套新能源总体规模维持不变的前提下,允许以风电规模适度置换部分光伏规模。
政策背景与深远意义
特定电源抽水蓄能电站作为支撑大规模新能源开发的关键储能设施,在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加速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能源安全保障水平等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通过配套光伏与风电资源,不仅能有效增强抽水蓄能电站的经济可行性,还能显著提升其在新能源消纳领域的贡献,加速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出的这一系列政策举措,为抽水蓄能电站的开发建设提供了清晰明确的指引与有力支持。通过精细优化工程方案与调度策略,抽水蓄能电站将更高效地服务于新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进而提升整个能源系统的稳定性与可靠性。该政策的深入实施,预计将为四川省乃至全国的能源转型进程与可持续发展事业注入强劲的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