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明确提出到2027年新型储能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到2030年新型储能规模不低于300万千瓦。这一规划为吉林省新型储能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旨在通过技术创新和市场机制的完善,推动新型储能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发展目标与阶段规划
规划明确指出,到2027年,吉林省新型储能规模将达到100万千瓦以上,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将有显著提升,新型储能年等效充放电循环次数达到300次,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到2030年,新型储能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至300万千瓦,进一步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市场化探索与商业模式创新
文件强调,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探索形成新型储能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健全新型储能容量租赁机制。同时,鼓励通过“容量费用+电力现货+电力辅助服务收益”模式疏导新型储能成本,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新型储能商业模式。这将有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储能项目,推动产业的快速发展。
多种形式参与电力市场
规划鼓励新型储能以独立电站、储能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多种形式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因地制宜完善适合新型储能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丰富辅助服务交易品种,研究顶峰、调峰、调频、爬坡、黑启动、惯量支持等辅助服务模式。这将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提升其经济效益。
完善市场机制与政策支持
加快完善新型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的准入条件、交易机制、技术标准和价格形成机制。2029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全面建成后,支持新型储能参与多层次市场。推动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补偿标准和政策,改善独立储能的盈利水平。这些措施将为新型储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技术路线与项目布局
根据系统多类型调节需求,统筹安排各技术路线储能规模。建设单体项目容量大的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储能电站,在关键节点更好地发挥系统支撑调节作用;发展小规模的用户侧分布式储能,有效优化电力消费模式,挖掘用户侧调节潜力;探索超长时氢储能、热储能技术,减少长时间连续“弃风、弃光”,实现跨季节的能源存储和调节;推进短时高频飞轮储能技术应用,在毫秒级的时间内实现充放电切换,有效跟踪电力系统频率的变化。
吉林省的这一规划不仅为新型储能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通过技术创新和市场机制的完善,吉林省有望在新型储能领域取得更大的突破,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