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增强交通运输能源系统弹性,提升应急能力,促进交通运输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增强交通运输能源系统弹性
文件指出,为增强交通运输能源系统弹性,鼓励交通基础设施在路域范围内发展新能源就近消纳,优化配置新型储能、柔性制氢等灵活调节资源。这包括加快新能源柔性汇集接入、智能微电网、多源转化与多能互补、车网互动、虚拟电厂等技术装备和新模式的示范应用,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配电网的综合承载能力。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升交通运输能源系统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确保在不同条件下都能稳定运行。
提升交通运输能源系统应急能力
文件还强调了提升交通运输能源系统应急能力的重要性。具体措施包括加强交通运输能源系统故障检测、预警和恢复能力建设,有效提升风险灾害抵御能力。探索建立基于构网型技术的绿色交通应急电力系统,逐步提高交通运输能源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在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将建设一批集清洁能源发电、储能、卫星通讯等功能于一体的平急两用能源服务设施,以满足临时安置、能源供应、物资保障、应急通讯等需求。此外,推广移动储能充电车和应急移动储能设施,以保障节假日等集中充电高峰时段的交通运输能源供应。
通过这些措施,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希望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的深度融合发展,不仅提升交通运输系统的能源效率和弹性,还增强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这将为实现交通运输领域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坚实基础,同时也为其他行业和地区的能源转型提供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