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在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2025年4月29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与江苏能源监管办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该政策文件从上网模式、备案管理、接网消纳、整村开发和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入手,旨在优化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激发市场活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上网模式灵活化
新政赋予市场主体更大的选择权,允许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自主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模式,且自发自用电量比例无强制要求。对于按集中式光伏电站备案管理的项目,可全额上网,符合条件的项目还可变更一次上网模式或转为集中式光伏电站。此外,针对利用村集体场所、公路边坡等特殊地点建设的项目,新政明确了备案规则,上网电量原则上进入电力市场交易结算。同时,针对2025年1月23日前已备案项目,设置了过渡期政策,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衔接,避免市场波动。
备案管理优化
新政通过精简流程、明确规范,助力企业“轻装上阵”。项目备案需明确名称、投资主体、建设地点等关键要素,实行属地备案管理,严禁擅自增加要求或设置跨区域经营障碍。此外,电网企业集中代理备案需制定服务指南,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对于自然人名义备案项目,新政严格规范,区分“办法发布前”和“发布后”不同情形分类处理,强化项目甄别,从源头杜绝不合规操作,维护市场秩序。
接网消纳高效化
为保障项目顺利落地,新政要求各设区市建立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发布和预警机制,通过线上办理接网、季度公布接入点信息等方式,提升透明度。电网企业需遵循“先备案、后受理、再接网”原则,公开并网服务流程与时限,让企业办事更省心、更高效。同时,新政对项目建设场合规性提出要求,企业需提交并网意向书、权属证明等材料,建成后需及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平台填报信息,确保项目全流程可追溯、可监管,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整村开发集约化
结合“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新政鼓励在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的基础上,开展非自然人户用光伏整村连片开发,支持集中汇流接入、合并备案。电网企业同步推进配电网改造,金融机构可通过绿色信贷、REITs等方式提供专项支持,构建多方共赢格局。此外,新政严禁强制产业配套、变相收取资源费等不合理干预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激发社会资本投入热情,让“阳光收益”真正惠及乡村。
安全管理强化
新政明确,项目业主须严格执行设备、工程、安全等管理规定,确保建设质量与验收规范。鼓励电网企业与开发主体设立能源服务站,提升运维保障能力,让项目运行更安心。同时,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需加强行业管理,推动相关部门落实光伏发电安全生产工作,形成监管合力,为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江苏省发布的分布式光伏新政,通过优化上网模式、简化备案流程、保障接网消纳、规范整村开发和强化安全管理等多维度措施,为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为企业、投资者及从业者注入了信心,也为江苏省乃至全国的分布式光伏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助力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