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储能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化学储能电站作为提升电网灵活性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的重要手段,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然而,储能电站的安全运行和电能质量保障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近日,浙江省宁波市能源局发布了《宁波市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为储能电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根据指南,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电站(设施)在公共连接点的电压偏差、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等电能质量指标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这意味着储能电站不仅要具备高效的储能能力,还需确保其输出电能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避免对电网造成不良影响。
对于功率为500kW且容量为500kWh及以上的非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电站,指南要求在并网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各地住建部门提交备案申请。这一要求有助于加强对储能电站的监管,确保其建设和运行符合规范。
指南还对储能电站的运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电站(设施)纳入用户内部配电设施运行管理,原则上不得向公用电网倒送电。各类电化学储能电站(设施)需配备必要的通信信息系统,具备与供电企业进行远程数据采集和交互功能,将运行数据接入相关在线管理平台。充放电功率在500kW及以上的项目应具备实时在线监测和远程预警控制功能,并明确项目运行负责人报各地供电企业。
此外,额定功率5MW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设施)应设置现场值班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要求执行)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每年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这些措施旨在提升储能电站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确保其在复杂工况下的稳定运行。
宁波市能源局发布的这一指南,不仅为储能电站的建设和运行提供了明确的规范,也为储能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通过严格要求电能质量、备案流程和运行管理,指南有助于提升储能电站的整体安全性和可靠性,推动储能技术在更多领域的应用。
从行业角度来看,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促进储能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管理能力,提升储能电站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同时,通过规范备案和数据交互,储能电站的运行数据将更加透明,有助于电网企业更好地进行调度和管理,提升电网的整体运行效率。
浙江省宁波市能源局发布的《宁波市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为储能电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指南要求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电站的电能质量指标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功率500kW且容量500kWh及以上的储能电站需向住建部门备案。此外,大型储能电站需配备通信信息系统,具备实时在线监测和远程预警控制功能,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这些措施旨在提升储能电站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推动储能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全国储能产业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