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于5月14日发布了《山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该方案规定,单体项目规模应不低于6万千瓦,对于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扩建项目则没有规模限制。风电项目需要提供一个完整年度的测风数据。
根据方案,申报的项目应在下达建设计划后的18个月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各市能源局需要在项目储备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奖优罚劣”的原则,根据竞争性配置的基本条件对申报企业及项目进行资格初审,并按期将初评工作情况及初选结果报送至省能源局。
方案强调,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方案、流程和结果,确保项目通过公平竞争进行优选配置。同时,要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产业配套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
方案还提出,要坚持高效集约开发,实施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因地制宜地加快存量项目建设和新项目的谋划储备,优先支持资源条件好、土地条件成熟、送出条件好、能尽快建成并网的项目。
方案鼓励市场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各类资本的优势,鼓励央企驻晋企业、省属企业、民营企业参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国有企业被鼓励至少拿出10%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此外,已获得年度开发建设指标的项目,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一经发现和查实,将取消其参与全省范围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