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能源转型的加速,分布式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形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应用。2025年5月20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系列鼓励措施,旨在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就地消纳能力,推动可再生能源的高效利用。
政策背景与目标
安徽省作为中国东部沿海的重要省份,近年来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然而,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不断增加,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成为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为了优化分布式光伏的接入和消纳,安徽省能源局发布了上述通知,提出通过光储充一体化、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等方式,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就地消纳能力。
具体措施与政策要点
光储充一体化
光储充一体化是指将光伏发电、
储能系统和充电设施相结合,形成一个综合能源系统。这种模式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光伏发电的间歇性和不稳定性问题,还能通过储能系统在用电低谷时储存电能,在用电高峰时释放电能,提升电网的稳定性和灵活性。安徽省能源局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光储充一体化模式,通过加装储能设施,提升项目的就地消纳能力。
源网荷储协同互动
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是指通过协调电源、电网、负荷和储能四个环节,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和电网的稳定运行。安徽省能源局提出,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提升项目的就地消纳能力。这种模式不仅能够优化电网运行,还能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经济效益。
存量负荷与新增负荷的差异化管理
对于暂无可开放容量的地区,依托存量负荷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通过加装储能设施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由电网企业评估后并网接入。而对于依托新增负荷建设的全部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则不受可接入容量限制。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电网接入方面的瓶颈问题,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政策意义与未来展望
安徽省能源局的这一政策,不仅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支持,也为可再生能源的高效利用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通过光储充一体化和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等方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就地消纳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从而减少对电网的依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此外,这一政策还将推动安徽省能源结构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广泛应用,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将进一步提高,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降低碳排放,为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安徽省能源局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系列鼓励措施,旨在通过光储充一体化、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等方式,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就地消纳能力。这一政策不仅优化了分布式光伏的接入和消纳,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高效利用,还推动了安徽省能源结构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实,安徽省将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取得更大的进展,为全国能源转型提供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