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近年来在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2025年6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宣布新型储能容量补偿标准正式落地,为储能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的消息,2025年及以前建成投产的新型储能项目的补偿标准为0.35元/千瓦时。这一补偿标准将在未来10年内保持不变,为储能电站的运营提供了稳定的政策预期。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缓解储能电站的运营成本压力,提升项目的经济性和投资吸引力。
今年3月,内蒙古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对纳入内蒙古规划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向电网的放电量执行补偿。补偿标准一年一定,每年9月底前公布次年补偿标准。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通过经济激励手段,推动新型储能电站的建设和发展,提升储能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水平。
今年5月,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已对符合政策要求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支付了放电量补偿费用,补偿费用总规模接近1亿元。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政策的落地实施,也为储能电站的运营提供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支持。
内蒙古新型储能容量补偿政策的落地,将对当地储能产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一方面,补偿政策将推动新型储能电站规模的进一步提升,为储能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创造空间。另一方面,稳定的补偿标准和长期的政策支持,将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储能产业,促进储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推广。
新型储能作为现代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电网灵活性、保障电力供应稳定性、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内蒙古通过明确补偿标准和执行时间,为储能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也为全国储能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明确新型储能容量补偿标准,2025年及以前建成投产项目的补偿标准为0.35元/千瓦时,执行时间为10年。这一政策的落地,将推动当地新型储能电站规模的进一步提升,促进储能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今年5月,内蒙古电力集团已支付近1亿元的放电量补偿费用,为储能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这一政策,内蒙古不仅为储能产业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政策预期,也为全国储能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