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 1.一种OC废气与有机废液协同处理的装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OC废气与有机废液协同处理的装置系统包括焚烧炉、废气预热器、一次风预热器、二次风预热器、余热锅炉以及SCR脱硝装置;
所述焚烧炉产生的烟气依次流经余热锅炉以及SCR脱硝装置;
所述焚烧炉包括还原段与氧化段,所述还原段分别独立地与废气供给管路、一次风供给管路、补充燃料供给管路以及有机废液供给管路连接;所述废气供给管路设置有废气预热器;所述一次风供给管路设置有一次风预热器;
所述二次风预热器连接有二次风供给管路;所述二次风供给管路通过第一二次风供给管为还原段提供二次风,所述二次风供给管路通过第二二次风供给管为氧化段提供二次风;
所述氧化段内设置有至少1根喷氨管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OC废气与有机废液协同处理的装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余热锅炉包括依次设置的过热器、蒸发器与省煤器;
所述焚烧炉产生的烟气依次流经过热器、蒸发器、省煤器与SCR脱硝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OC废气与有机废液协同处理的装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OC废气与有机废液协同处理的装置系统还包括控温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OC废气与有机废液协同处理的装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温装置包括工控机、第一控制阀、第二控制阀以及测温件;所述第一控制阀设置于废气供给管路;所述第二控制阀设置于第二二次风供给管;
所述测温件用于测量氧化段内的温度;所述工控机根据测温件所测数据,调剂第一控制阀与第二控制阀的开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OC废气与有机废液协同处理的装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测温件为热电偶或热电阻。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OC废气与有机废液协同处理的装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OC废气与有机废液协同处理的装置系统还包括锅炉给水管路;
所述锅炉给水管路依次流经省煤器与蒸发器后,分别独立地与过热器、废气预热器以及一次风预热器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OC废气与有机废液协同处理的装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氨管路包括第一喷氨管路与第二喷氨管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OC废气与有机废液协同处理的装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喷氨管路设置于氧化段的前端;所述第二喷氨管路设置于氧化段的后端。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OC废气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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