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 1.一种废液焚烧炉系统,包括炉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1)内设有燃烧室(2),所述炉体(1)上端贯通设有排烟管(10),所述排烟管(10)内侧设有废液管(17),所述废液管(17)延伸到所述燃烧室(2)内,所述废液管(17)的末端设有雾化喷头(4),所述雾化喷头(4)一侧分别设置有空气管道(5)和燃气管道(6),所述空气管道(5)和燃气管道(6)呈同心圆状由外至内套设,所述空气管道(5)和燃气管道(6)分别延伸到所述炉体(1)外部,所述燃烧室(2)内设有点火枪(3),所述炉体(1)上端设有第二空气管道(7)和第二燃气管道(8)及第二点火枪(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废液焚烧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室(2)位于所述炉体(1)的内部,所述燃烧室(2)在所述炉体(1)的内部下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废液焚烧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室(2)四周设有若干细孔(22),所述细孔(22)连通燃烧室(2)内腔与炉体(1)内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废液焚烧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空气管道(7),第二燃气管道(8)及第二点火枪(9)分别设置为两组,所述第二空气管道(7),第二燃气管道(8)和第二点火枪(9)分别在所述炉体(1)的两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废液焚烧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空气管道(7)和第二燃气管道(8)呈同心圆状由外至内套设,并设置于炉体(1)顶部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废液焚烧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烟管(10)内设有多组挡板(11),所述挡板(11)向上与排烟管(10)侧壁成锐角角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废液焚烧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11)与所述排烟管(10)连接处外侧设有集液管(12),所述集液管(12)与所述排烟管(10)贯通。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废液焚烧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1)底端上设有燃烧观察窗(16)。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废液焚烧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室(2)底部设有渣槽(13),所述炉体(1)上设有排渣口(14),所述渣槽(13)与所述排渣口(14)连接,所述排渣口(14)处设置有阀门(15)。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废液焚烧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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